今年以来,张家港市在苏州市范围内率先开展零售药店标准化建设试点。标准化建设工作以信息公示为外显载体,以经营管理、惠民服务为主要内核,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以“评估指标标准化”推进试点工作。建立零售药店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明确信息公示、经营管理、惠民服务3项一级评估指标以及7项二级评估指标。其中,二级指标以信息公示、药械化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等为基本指标,并结合张家港市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突出药事服务驿站惠民服务等特色评估指标。
以“信息公示标准化”树立行业形象。统一零售药店信息公示标准样式,规范零售药店信息公示,督促零售药店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对药品经营的质量监管,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目前,张家港市405家单体药店、207家连锁门店已全面完成信息公示标准化工作。
以“经营管理标准化”筑牢安全底线。以重点环节、关键岗位风险管控为核心,优化数字监管“药在线”驾驶舱,推行执业药师在线打卡、冷链药品“冷云平台”实时监控等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药品监管科学性和有效性。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对46家重点冷链药品经营企业实行“冷云”自动监测,完成温湿度预警信息汇总模块优化,指导605名执业药师进行“今日张家港”APP新系统在线打卡。
以“惠民服务标准化”延伸便民半径。积极引导张家港市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用药指导、不良反应规范处置等8项惠民服务基础事项清单。开展药事服务驿站扩面建设,推出中药科普宣教、慢病智能管理等特色项目,鼓励医疗机构临床药师常态化进驻驿站,开设“药师说药”科普讲座等“零距离”惠民活动。今年以来,扩面增建药事服务驿站21家,并上线“驿站搜药”措施,激励驿站长效可持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