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近日,我们看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加强规划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想请问下姚总规划师,《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姚总规划师:今年4月26日,“投资苏州赢得未来”2024苏州全球招商大会主题会议在苏州启幕,吸引了429家世界500强企业云集苏州,总投资3719.5亿元的367个项目集中签约。苏州作为江苏对外开放的主阵地、经济发展的“压舱石”,此次举办全球招商大会,不仅彰显了苏州开放再出发、发展不停步的魄力和决心,也反映了国内外企业看好苏州发展前景及进一步扎根苏州的决心和信心。为全面贯彻落实苏州全球招商大会精神,让符合苏州未来发展定位的战略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和空间一律有保证,我们以部、省政策为遵循,结合市情实际,立即起草出台了23条“一揽子”政策举措,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主持人:为了让大家更好了解规划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的政策举措,请姚总规划师为我们简要介绍《通知》主要内容?
姚总规划师:《通知》分5部分,共计23条,旨在从项目用地规划空间保障、自然资源要素配给、重大项目用地服务、自然资源资产供应、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提升规划资源要素保障水平,主要内容如下:
在项目用地规划空间保障方面。我局持续推进市区范围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及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全覆盖;简化产业用地详细规划调整流程,按照“急用先编,保障发展”的原则,加快建设项目空间落位。同时,细化明确开发边界外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等特殊项目布局。
在自然资源要素支撑方面。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由市级统筹全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免申即享”。同时,单列安排5%省下达用地计划用于农村发展,切实把有限资源向重大项目覆盖、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在重大项目用地服务方面。对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可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能源水利建设项目,统一开展规划选址、节地、耕地踏勘、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等“六合一”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论证;对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可达4年。
在自然资源资产供应方面。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提出2024年力争出让产业用地2万亩。深化土地供应方式改革,推行工业用地“数据得地”拿地机制,鼓励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复合利用。同时,推行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开展工业企业首次登记“零材料提交”办理。
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提出全年实现新增耕地不少于2万亩,明确划定1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并在永久基本农田区新建高标准农田不少于5万亩,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着力构建江南水乡美丽幸福新天堂的宜居环境,推动优质自然力与新质生产力良性互动。
韩先生:我家在相城区有一套房子,最近打算卖掉,准备置换一套学区房用来给孩子上学,但突然发现房产证和土地证丢失了,现在着急过户。听说现在可以“公告即补证”,想问问是不是有这个政策?
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的,5月21日起,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原来规定要求不动产遗失、灭失声明刊发满15个工作日以后,登记机构才可以给权利人补发,新规定取消了15天公告期。您刚提到的“公告即补证”,可能有点误解,并不是公告了,登记机构就立刻给你补发证书,准确来说,新规定下,申请公告的同时您就可以申请补发证书,登记机构就会进行公告刊发并完成补发证书的登记流程,一般两个工作日之内,您就可以领取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了。
李先生:我是一个承包户,前些年在黄埭租了村里的田种粮食,这两年效益不太好,想改栽种果树,刚准备弄,结果村里来人不允许我弄,说我承包的田是基本农田,不能种树,请问我在承包地上栽种果树不可以吗?
监察支队:如果正如村里说你承包的农田属于基本农田,是不能栽种果树,村里这个做法是对的,不能在永久基本农田里发展林果业。
我们国家有明确规定,“基本农田五不准”:
①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②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
④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⑤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除外。
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好耕地,就是保护好我们的饭碗。村里租给你的地是种粮的,村里不允许你栽种果树是对的。也希望你理解配合,如果生产上有什么困难,可以积极和村里沟通。
周先生:最近小孩子上学要报名,想弄清楚房子上的学位有没有使用过,以往都是要咨询教育部门,现在听说通过苏易登APP就可查询,是否有这个新功能?
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的,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对接市教育局,以问题为导向,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解决学位信息查询难问题。产权人通过苏易登APP实名登录,选择“房屋学位查询”模块,选择自己要查询的不动产,即可迅速有效地查询到不动产学位登记使用信息并出具学位证明。同时,所有通过苏易登出具的证明均可以通过扫描右上角二维码进行验证真伪,确保其真实性。
近期,房屋学位查询板块再增加“虎丘区(高新区)”,具体操作和之前姑苏区一样,这次虎丘区学位查询数据范围更广,满足“五年一学位”要求。现功能已支持姑苏区和虎丘区(高新区)两个区。接下来,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主动作为、积极对接相关板块教育部门,争取数据查询范围更广,直至覆盖苏州全市。
张女士:我是一家外地银行的代理人,听说在吴中区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都是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了,那我们这种外地银行线上查询的时候有没有方便的渠道?
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的,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使用场景,便于抵押权人抵押融资放款以及证书管理,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扩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核发范围,凡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这四个区域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统一核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不再发放纸质登记证明。
您可以通过扫描受理单上的二维码,跟着流程操作,就可以下载到登记证明。外地的抵押权人,通过扫描二维码会跳转至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进入不动产登记专区,选择相应的不动产登记的区域,比如:选择“苏州市吴中区”,输入受理单的号码,就可以查询、下载电子的登记证明。
张先生:我前几天在姑苏区买了一套房子,听中介说现在都是在自助打证机上面自助打证,相比之前窗口领证,对老百姓来说,有什么不一样吗?
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的,为提升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打证终端自2023年9月起试运行,12月11日全面启用,这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向智能化又迈进一步。
不动产登记自助打证机的上线大大缩短了办事群众的现场等待时间,实现不动产证书“随到随领”,方便快捷。相关业务经受理、审核、登簿后,领证人由自助打证机完成收费、缮证及发证工作。相对于人工缮证,自助打证机优势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