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我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了房贷,联系银行希望能够1月份将房贷还清,但是被告知第一季度不还款,需要到4月才能还款,我表示不满。
邮储银行消费信贷部:依据邮储银行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借款人需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经银行审核通过后办理还款手续。银行会根据房贷申请的记录进行逐笔登记,根据客户提供的还贷申请资料,包括还贷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会帮您进行扣款,还请张女士耐心等待。
李先生:有人说可以找金融监管局消除不良征信的,所以我想问问,你们是否能帮忙消除不良征信?我之前有一笔信用卡逾期了,能不能消除的?
苏州分局办公室:金融监管部门是不可能消除不良征信的,您应该是遇到了诈骗。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消除不良征信”“P2P清退回款”“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他们常冒充金融监管部门,实施诈骗的手法通常有以下几种:手法一:冒充金融监管人员以“消除征信不良记录”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非法收集的银行卡号、贷款额度等个人信息,通过电话、社交软件来联系消费者并骗取信任,谎称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互联网贷款等借贷产品时产生逾期记录,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如要“修复征信”,需向指定的“专用账户”转入资金进行“信用佐证”,并称该笔款项随后将予退回。一旦消费者信以为真操作转账,不法分子迅速转移资金并藏匿。手法二: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实施诈骗。消费者在非官方渠道投诉后,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消费者手机号码、投诉内容等信息,以“解决投诉”“理赔退费”等为由联系消费者,诱骗登录并开启屏幕共享,从而骗取银行卡号、网银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盗取消费者资金。手法三: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金融平台清退通知”等虚假信息,引诱投资人通过所谓“官方回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投资人注册登记后,不法分子再以需要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诈骗投资人钱财。
以上诈骗手法均为非法冒用金融监管部门名义,利用部分金融消费者急于解困、挽回损失、自证清白等心理特点进行诈骗。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金融监管部门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也不会与消费者有任何资金往来。请消费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请消费者选择正规机构的合法金融服务。切勿盲目相信陌生来电、短信、广告传单、社交媒体等非正规途径推销的“低息快捷”“免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及“保本高收益”理财产品等。
陈女士:我是一个小区的业委会的成员,我看我们隔壁小区的电梯安全维护管理的很好,问他们才知道他们买了电梯责任保险,是由保险公司负责电梯维护保养,我现在想知道,我们小区如果想买这个保险,请保险公司维护,应该怎么做?
苏州分局财产险科:您刚才提到的这个小区应该是投保了电梯综合保险,在2023年10月31号,我们和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推广苏州市电梯综合保险,因为电梯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希望通过推广电梯综合保险,建立电梯的一种保险+科技+服务的成长承保模式,最主要的目的,是减少电梯故障和预防电梯事故,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电梯综合保险的保障,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个是电梯的责任保险,第二个是电梯维保质量管理服务,第三个是电梯维修费用损失补偿。简单的说,就是除了传统的电梯意外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以外,同时保险公司会对电梯发生的配件的维修和故障产生的费用进行赔偿。为了降低电梯的事故,保险公司除了保险之外,还会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主要包括对电梯使用和维保质量进行监测,从而能够推动维保单位提高电梯的维保质量,并将相关的数据上传至市市场监管局的电梯无纸化平台,同时会开展电梯的事故隐患排查。试点以来,已经累计排查了风险隐患七千多个,整改率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同时,保险公司还会开展电梯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应急演练、开展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保险费用,物业可以出,维保单位也可以出,就是电梯的相关的责任方、使用方都可以出,从我们试点的情况来看,电梯综合保险对于电梯的一个故障率的降低,还是起到了很好的一个作用。
张先生:我的卡本来用的好好的,忽然一下子被冻结了,不能用了,打电话给银行,说一定要我本人去银行柜面才能办理解冻,这个很麻烦的,怎么能随便冻结我的卡呢?
苏州分局办公室:您的卡被冻结,可能是因为出现了一些疑似涉诈风险因素。如果银行采取了冻结措施,还希望消费者能够积极配合,银行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会及时解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根据相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等也是反诈骗主体,具备反诈义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开户情况和有关风险信息;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加强监测;并根据风险情况,采取核实交易情况、重新核验身份、延迟支付结算、限制或者中止有关业务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赵女士:我买了辆新能源车,以前是传统燃油车,今年续保时发现保费比以前贵了好多,究竟是什么原因?
苏州分局财产险科:新能源车均按照专属条款承保。根据我们的调研情况,整体来看,新能源私家车车辆保费总体高于传统燃油车。
新能源车险价格贵,主要原因,一是新能源车辆出险率较高,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近年来新能源车出险率较燃油车高5%,人伤案件占比高2%。二是新能源车辆配件价格定损维修费用贵,比如电池价格占到车价的30%-50%,三电、雷达等电子原器件换件率高,且新能源4S店工时标准价格是传统燃油车价格的2-4倍。这些方面都不同程度的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
车险保费计算是有规定的。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42号)第二条规定:“商车险保费厘定标准公式为: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自主定价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其中自主定价系数是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费率与标的风险、经营成本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目前江苏地区自主定价系数区间是[0.5,1.5];无忧赔款系数是保险公司根据投保车辆的投保年限、出险次数等确定数值,比如连续3年车辆没有出险,保费则可以打6折,如果三年内出险4次,则保费要上浮120%;交通违法系数目前对所有车辆使用的是1;基准纯风险保费是由中国精算师协会科学测算和发布的,消费者可以登录中国精算师协会网站(htpp://www.e-caa.org.cn/),输入国产进口标识、车辆品牌型号、使用性质、条款类型、初登日期、起保日期、地区等信息,查询车损险的基准纯风险保费。总之,车险保费与交通违法次数有关、与出险次数有关,也与车辆的品牌、型号、座位、吨数和购置价格有关。
纽小姐:我一直是苏惠保的客户,今年看到苏惠保好像有两款产品,想咨询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有什么区别吗?
东吴人寿:2020年,我市在省内率先发布了具有苏州特色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城市定制型普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苏惠保”。“苏惠保”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和完善,运行四年来,切实减轻了投保群众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有益补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累计赔付惠及近2万人)。目前正在销售的是“苏惠保”2024版,分两款,79元/年和150元/年,起付线不同,特药药品种类不同(45种,38种),跟以前相比,放宽了参保人群范围,除苏州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外,符合一定条件的苏州市新市民,也可以购买“苏惠保”。投保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另外,今年东吴人寿联合平安健康,推出了“苏惠保”少儿版,该产品无等待期,不限健康状况,支持父母使用医保个账余额为0-17周岁苏州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投保,提供涵盖医保内外、门诊住院最高800万元的保险保障,以及就医陪同、康复护理等健康服务。指定98家基层医疗机构,覆盖全市全部乡镇、街道,非既往症参保人在上述机构就诊,赔付条件比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更优(无1000元免赔),引导居民就近就医、分级诊疗,解决未成年人“看病难”“看病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