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