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掌握我市收费管理情况,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市本级收费单位对2016年度开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进行了报告,市物价局、财政局于2017年3月上旬至4月底对各收费单位报告内容逐一审核,并对重点单位收费情况上门巡访。现将市本级收费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01-苏州市物价局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收费单位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截止2017年5月31日)201706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