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7日上午,吴庆文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苏州市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苏州市慈善促进条例(草案)》和《苏州市加快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建设的若干措施》,审议废止《苏州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听取市养老护理和救助安全生产专委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委会、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委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情况的汇报,进行了常务会议学法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听取市养老护理和救助安全生产专委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委会、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委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会议听取了市养老护理和救助安全生产专委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委会、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委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情况的汇报。由市养老护理和救助安全生产专委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委会、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委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委会分别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牢抓实,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加强联动配合,深入排查安全风险,狠抓问题闭环和系统治理,落实清单化管理销号制度,及时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地各部门要深入排查整治我市养老和儿童服务等机构风险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要突出抓好弱势群体的关爱探访和救护帮助工作,确保各类弱势群体安全过冬;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深刻剖析事故原因,聚焦危大工程以及现场机械设备、施工消防安全、人员教育培训等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从根本上消除防护措施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不细致等问题;要根据行业特点和日常工作提前研判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规范建设行为,加强地下管线保护力度,全力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城市地下管网领域本质安全水平;要继续做好全市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加力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要结合冬季特种设备使用特点,做好针对性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二、审议《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市人社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以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
(二)制定《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要求的有力举措,对我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人才资源加速集聚,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确保人才落户新政有序推进、平稳落地。
(三)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加快做好实施细则制定、平台系统建设、窗口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扎实做好新政的对外发布、政策解释工作;要密切跟踪关注好新政实施情况,及时跟进优化服务举措,推动人才落户新政行稳致远。
三、审议《苏州市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制定《行动计划》,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固全市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工作成效,加快实现新突破,更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各地各部门要抓住产业数字变革带来的新机遇,推进我市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要尽快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持续破解企业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的难题,为产业数字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动我市智改数转网联工作走在前、做示范。
四、审议废止《苏州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规定》
(一)原则同意废止《苏州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规定》。由市公安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做好政策衔接,用足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居住证暂行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法定工作职能,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五、审议《苏州市慈善促进条例(草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慈善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由市民政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制定《条例》,对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民政法治建设的一大成果,有利于规范我市慈善活动、弘扬慈善文化、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各地各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广泛开展宣传培训,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切实将《条例》内容执行好、落实好;要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弘扬慈善文化、吸引公众参与,推动形成人人可为、人人参与的慈善氛围,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促进我市慈善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六、审议《苏州市加快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建设的若干措施》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加快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建设的若干措施》。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大布局,是促进长三角更高水平协同开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快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建设。
(三)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项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增强政策供给,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高质量建设虹桥国际枢纽北向拓展带;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分工协作和优化资源配置;要强化与虹桥国际商务区的全面对接,积极拉长长板、贡献长板,探索开拓多层次、多领域合作空间。
会上,还进行了常务会议学法专题,与会人员共同听取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学贤所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讲座。
出席:吴庆文 顾海东 唐晓东 查颖冬 周达清 施嘉泓 季 晶 张 桥 俞 愉
列席:吴 琦 张 剑 范建青 张 焱 蒋 华 金晓虎 谢 飞 顾宝春 杨 虹 顾红辉 黄志强 徐自建
市委宣传部奚松 市委政法委赵波 市委网信办陈雪嵘 市发改委虞伟 市教育局周志芳 市科技局张婷秀 市工信局万利 市民宗局张建国 市公安局冯晋 市民政局陈正峰 市司法局吴睿 市财政局刘小玫 市人社局朱正 市资源规划局莫栋升 市生态环境局金春林 市住建局王晓东 市园林绿化局曹光树 市城管局杨青松 市交通局焦亚飞 市水务局陈习庆 市农业农村局宁春生 市商务局张皓 市文广旅局韩卫兵 市卫生健康委章鸣林 市退役军人局刘伟 市应急局潘春华 市审计局陆旭东 市外办魏书杰 市国资委陈春明 市政府研究室陈震欧 市行政审批局江帆 市市场监管局钱斌 市体育局阙明清 市统计局夏文 市医保局施燕萍 市粮食和储备局江皓 市人防办陆继军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谢善鸿 市机关事务局尤培东 市残联胡岚 市红十字会刘文伟 城投集团盛梦龙 轨道集团陆文学 港航集团陈建斌 水务集团徐国忠 交投集团陆卫 苏创投集团盛建峰 文投集团张婷 大数据集团徐健 能源集团王燕 苏州海关樊新华 苏州供电公司田强 电信苏州分公司顾栋胜 移动苏州分公司刘鹏 联通苏州分公司戴永康 江苏有线苏州分公司张苗淼 人行苏州市分行周源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苏州监管分局葛步明 市慈善总会陈巧生 张家港市刘东兴 常熟市徐正 太仓市倪嘉臻 昆山市钱许东 吴江区郁海成 吴中区朱筱箐 相城区王永章 姑苏区陈宇操 苏州工业园区陈东安 苏州高新区李志军 太仓港口李海峰 市消防救援支队孙业飞
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的代表
记录:谢志刚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