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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发布支持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惠企措施

时间: 2024-10-28 16:25 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访问量:

为助力苏州工业园区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稳链固链强链,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总署总关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构建与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衔接的新型海关监管模式,10月24日,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发布10条惠企措施。

建立“关心助企”对接机制。成立集成电路产业海关专家工作组,施行“关心助企”企业对接机制,落实“关长送政策上门”、首问登记制等要求,通过海关主动式企业问题收集反馈工作,进一步畅通关企沟通路径,帮助集成电路企业全面熟悉了解政策、准确使用政策、切实解决问题。

加强AEO信用培育力度。建立园区集成电路企业AEO储备库,实行优先培育,针对集成电路企业集团内部各企业或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信用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应享尽享贸易便利化及关地各项联合激励措施,为集成电路高级认证企业提供“一对一”协调服务,推进综保区内集成电路高级认证企业分送集报业务免担保措施。

优化集成电路减免税进口货物管理。拓展“ERP联网申报+快速审核”范围,提升集成电路企业减免税手续办理效率;优化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推广应用“一次确认、多次使用”等便利措施;简化后续管理流程,集成电路企业免税进口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以及进口单价低于20万元的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部件、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及配套系统,自生产或装配之日起,自动解除海关监管;集成电路企业因紧急进口等原因而缴税进口的且符合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货物,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向海关申请补办减免税审核确认和相关税款退还手续。

加速“智慧无人物流”通关验放。加强“智能网联无人车”对集成电路商品的配送能力,联合地方政府探索“车路云”模式,建设车路协同区内智慧道路,深化无人物流通关验放系统的可靠性与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智能网联无人车通过海关卡口的高效性与便利性。

提升协同查验时效。深化“口岸外观查验+目的地综合处置”联动模式,面向园区集成电路产业扩大协同查验试点企业范围,配套无尘查验室等专属设施,集成电路商品可选择从上海口岸直接运至园区海关无尘查验室优先查验,持续提升集成电路企业通关时效。

实施进口危化品“白名单”机制。经综合评估纳入“白名单”的集成电路企业如进口光刻胶、防反射薄膜生成液、聚酰亚胺原液/聚酰亚胺前体溶液等危险化学品,检验地点调整至目的地,查验布控比例降低至10%,并取消危险特性检测鉴定取样送检指令。

推广木质包装检疫新模式。实施综保区内集成电路企业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管新模式,指导企业在符合条件的厂房、仓库等指定地点对木质包装实施集中管理,进一步扩大新模式适用范围,引导更多企业开展进境货物自主卸货和木质包装拆除、存放作业,缩短货物查检时间,节约企业物流成本。

促进加工贸易便利化。上线“保服通”2.0平台,针对集成电路企业不同产品、工艺“精准投送”个性化政策措施,指导企业“足不出户”办理跨周期成品退换业务。简化集成电路企业报核前申报单耗审核手续,优化保税货物存放场所备案变更手续,企业可在完成海关备案的场所自主存放。

实行集成电路企业顺势盘点。减少集成电路高级认证企业保税盘点频次,每年最多开展一次定期管理核查。采用“非侵入”“无感化”盘点方法,实行“自查结果认可模式”,企业自主开展验核查证。针对集成电路行业生产特点,从加工设备控制界面采信货物的详细信息,对产线货物实施不停线盘点。

释放主动披露政策红利。帮助集成电路产业风险研判,鼓励企业开展合规自查、主动纠错,其中,对企业漏缴、少缴税款的行为,如六个月内发现或两年内发现且涉税100万元以下的主动披露可不予行政处罚;协助企业享受减免滞纳金或轻微处罚不列入企业信用记录等主动披露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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