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苏政府办〔2011〕16号)、省8部门《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相关工作。
一、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依据《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民福〔2011〕7号)要求,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截至目前,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为275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450元,重病重残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50%发放补贴。截至今年9月,我市共有困境儿童6725人,其中孤儿34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61人,艾滋病感染儿童2人,重病儿童1177人,重残儿童3192人,贫困家庭儿童1104人,农村留守儿童3人,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244人。
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
“明天计划”项目是由中央及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分级组织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和儿童福利机构具体运作实施的医疗康复项目,主要资助对象是本省户籍0-18周岁孤儿(含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2022年,我市6区已完成11名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医疗康复费用资助,共计14.0991万元;完成62名户籍地在6区的18周岁以下孤儿和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监护儿童及18周岁以上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孤儿和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监护儿童的体检工作,费用共计4.77314万元。
三、困境儿童医疗保障计划
“困境儿童医疗保障计划”主要涵盖意外伤害保障、重大疾病以及意外医疗、住院医疗全方位意外健康风险保障。2022年,该项目为我市4326名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免费提供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对加强我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高困境儿童生存、发展水平,特别是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提供了积极保障。
四、“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该项目资助对象为18周岁前已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2022年,我市6区共资助17名符合条件对象,资助助学金14万元。
五、其他关爱帮扶措施
1.儿童关爱之家建设。我市今年高标准完成14个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05个儿童关爱之家投入运营,目前已实现镇(街道)儿童关爱之家全覆盖。今年暑期,全市儿童关爱之家开展苏州市青少年暑托班服务,为辖区内困境儿童和其他有需要的儿童提供课业辅导、传统文化课程、兴趣爱好培养课程、文明礼仪课程、素质拓展课程、红色文化课程、安全法制教育课程,共开设班次121个,招募志愿者3759人,累计参与人次8768。
2.困境儿童精准排摸和服务。依托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专业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精准摸排,确保困境儿童应保尽保。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动态管理困境儿童底数,全面了解并掌握这些困境儿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相关服务需求,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制度。通过开展个案服务、集体特色活动、链接社会资源等方式,营造关爱支持氛围,帮助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截至目前,10个市(区)开展亲子烘焙、农耕文化、红色之旅等特色活动共计127场,参与人数3965人。
3.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联合多部门下发《关于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基础条件好、承载人数多”的总院、张家港、常熟、昆山、吴江、吴中6家为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其余4家与未保中心合署设立,从福利机构转型向未保机构发展,目前已完成全部转型任务。协调教育局、人社局,帮助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申请特教办学资质,打通特教老师职级晋升通道,挂牌成立特教办学点,面向社会病残儿童提供特教康复服务,并以此为模板推广至其他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目前,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常熟市儿童福利院、苏州市吴中区社会福利中心已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