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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第292批)

时间: 2024-11-29 14:06 来源: 太仓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医保待医〔2023〕7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见附件)符合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或中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与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806室,电话:0512-53580771)。反映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

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第292批)

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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