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移交处置工作,促进社会形成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修订了《苏州市市区依法没收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7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一)来信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018号;
(二)电子邮箱:zfc@zgj.suzhou.gov.cn;
(三)联系人:许杰。
附件:苏州市市区依法没收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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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