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洞庭山碧螺春茶基地面积,加强洞庭山碧螺春茶基地的保护和管理,保障洞庭山碧螺春茶生产,根据《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保护条例》,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洞庭山碧螺春茶基地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刚,电话:0512-65256430,邮箱:yyz@sznyncj.suzhou.gov.cn。
附件: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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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