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将拟发布的《苏州市水土保持专家库管理规定(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积极建言献策,并于2024年8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zfc@sw.suzhou.gov.cn;
(二)信函方式至:苏州市新区玉山路11号苏州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215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专家库管理规定”字样。
苏州市水务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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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4-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