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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并启用2023年第三季度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23-10-13 15:57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苏住建建〔2023〕53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1〕47号)等文件经企业申报、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形成“2023年第三季度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初步结果”,于2023年9月20日至22日期间受理相关企业申诉。经复核、确认,最终形成2023年第三季度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现予以公布。

企业届时可登录“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查看本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详情。

苏州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的评标工作,其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执行。自2023年10月1日起,文件中的“上季度信用评价分”是指2023年第三季度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分);新进企业的信用平均分,按照2023年第三季度所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之和,与第三季度所有参与轨道交通信用综合评价企业数量及第四季度轨道交通各招标阶段新进投标施工企业数量之和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附件:2023年第三季度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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