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6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工作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美丽中国、美丽江苏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美丽苏州建设,确保苏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研究制定《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市域范例。“十四五”深入攻坚,美丽苏州建设成效显著;“十五五”巩固拓展,美丽苏州基本建成;“十六五”整体提升,美丽苏州全面建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不低于1950平方公里,EQI总体保持稳定。
2.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构建落实双碳“1+1+6+12”政策体系,持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3.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4.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1030”产业体系,到2027年,力争形成4个万亿级主导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达5万亿元。
5.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到2027年,细颗粒物平均浓度稳定达到28微克/立方米,2035年下降到26微克/立方米左右。
6.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到2027年,全市地表水优良比例达到95%左右,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7.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2035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8.高标准实施新一轮太湖治理,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加强环太湖湿地建设。
9.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初具成效,2035年“无废城市”全面建成。
10.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构建“三核四轴四片、多廊多源地”的生态保护格局。
1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态岛”试验区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
12.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
13.打造“水韵江苏”苏州篇,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打造太湖世界级生态湖区和大运河文化带“精彩苏州段”。
14.推进美丽城市建设,打造“公园城市”,开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行动。
15.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到2027年,新建、改造提升省级绿美村庄35个以上。
16.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机制体制。
二是建立数字化治理体系。
三是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美丽苏州建设全过程,建立健全美丽苏州建设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