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期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所作出的战略部署。苏州市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勇挑重担奋力争先,推动苏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市碳达峰行动,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为全国碳达峰提供试点示范,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考虑
(一)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和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推进全市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工作,整体框架结构与国家、省实施方案总体保持一致,确保工作任务和核心指标全面体现。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理清脉络、把握碳达峰工作重点要点,合理确定2025年和2030年目标,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关键举措和时间节点,充分衔接和落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中任务和目标要求。
(三)贯彻市委、市政府在“双碳”中的各项决策部署,将相关目标任务融入《方案》中,力求准确把握国家、省政策导向,切合苏州实际,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作出苏州贡献。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五个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
明确指导思想,坚持系统观念,切实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市委“统筹谋划、节约优先、防范风险、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结构,推动苏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为全国碳达峰提供试点示范。加强全局统筹、战略谋划,推动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强化制度供给,大力传承弘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推动关键技术突破,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确保安全降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提出“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有序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林木覆盖率达到20.56%;提出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等指标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升,林木覆盖率保持稳定,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提出“碳达峰十大行动”,重点实施工业重点行业达峰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提质增效行动、绿色低碳城乡建设行动、交通运输低碳发展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共建行动、内外联动交流合作行动等共39项重点任务。
(四)政策保障
提出健全统计核算体系、完善财税价格等政策机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健全市场化交易机制等4项重点任务。
(五)组织实施
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试点示范、加强监测评价考核等3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