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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长护险试点持续优化升级不断提供可复制可推广“苏州经验”

时间: 2024-11-22 14:50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自2017年获批成为全国首批长护险试点城市以来,苏州在筹资、保障、经办、监管等方面探索出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截至目前长护险受惠群众从试点之初的3100人增至12.16万人,长护险基金累计支出25.88亿元。

坚持全员覆盖保障,健全多元化筹资机制。坚持“全覆盖”原则,在全国试点城市中率先实行全员参保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将全市所有参保职工和居民全部纳入了长护险参保范围。同时,为落实多渠道筹资要求,长护险基金调整为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和医保基金划转筹集组成。目前长护险享受人群中最小年龄2岁,最大年龄112岁。

持续提升待遇水平,适度扩大保障范围。稳步推进待遇保障水平提升,有效改善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减轻家庭照护负担。从住院护理起步,发展至居家护理,并将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和失能失智待遇纳入保障范围,失能人员居家护理每月服务频次逐步提高(重度失能达18次/月);同时将住院养老服务机构纳入长护定点范围,将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等辅助器具租赁费用纳入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确保失能人员“享受到”服务,更要“享受好”服务。

构建便民高效服务,实行全过程经办管理。在便民服务上,开通线上、线下申请,方便参保人更为便捷享受长护险待遇。线下提供护理机构代办申请服务,实行大市通办,全市各类护理机构共计252家,护理服务站点基本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线上申请只需通过“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苏周到”APP等途径上传相关资料即可实现。在经办管理上,通过严选评估机构,规范评估程序,把控评估标准等,着力把好“入口”、“出口”关;通过遴选护理机构,强化培训考核,有序开展宣传等,重点做好护理服务;通过“信息+”赋能,采取自查自纠、驻点考核、视频通话、现场核查、走访调查等,创建多元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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