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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苏园土挂告(2024)第03号

时间: 2024-08-30 15:31 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2019〕61号),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基本概况



二、地块出让价格组成

本次公告地块出让总价(起报总价/成交总价)为净地价,契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承担并向相关部门缴纳。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本次出让的住宅用地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参与,报名时须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申请参与住宅及商住地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交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并出具购地资金符合出让文件规定的书面承诺。

3、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4、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本次挂牌地块的出让及开发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四、土地出让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以网上挂牌出让的方式进行,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意向竞买人应向CA认证机构申请身份认证,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地点:苏州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北楼1310室或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512-68701110)。CA证书若已超过有效期的,需及时办理延期。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的相关信息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出让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置业商务广场18楼东侧大厅)索取资料。挂牌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00至2024年9月29日11:00。

2、网上竞买报名:意向竞买人应于2024年9月19日9:00起至2024年9月27日16:00止凭CA证书登录网上出让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及相关报名资料,经确认符合报名资格且在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获得竞买资格参与网上竞价。

3、自由竞价:2024年9月19日9:00起,竞买人通过网上出让系统获得竞买资格后,即可参与自由竞价,自由竞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00。自由竞价按照不低于起报价的原则,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递增1个至5个整数倍的加价幅度,网上出让系统允许多次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4、限时竞价: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挂牌截止前一小时(10:00)停止更新挂牌价格。以自由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若在限时竞价阶段无人应价,则自由竞价阶段最终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上述最终最高有效报价人为该地块竞得人。

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起始时间为9月29日11:00。

5、地块竞得人确定办法: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不设底价,在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阶段,均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

6、成交通知:地块成交后,网上出让系统自动生成《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于该地块网上出让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最晚于2024年10月10日16:00前),持成交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提交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竞买资格审查。

7、成交确认及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审查通过后当日与出让人签订《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最晚于2024年10月16日16:00前)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

8、保证金的处理: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部分;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应急处置

网上挂牌出让过程中,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出让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止,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将及时发布公告。上述情形排除后,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将在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前24小时内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资源交易网发布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四)法律责任

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导致网上出让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出让的,或者竞买人的CA证书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得人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约定条件参与竞买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的损失由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咨询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授权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有关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土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

联系人:周志祥    联系电话: 0512-66685016

        彭颖倩               0512-66685019

        李蕴庭               0512-66685025

如有变动,请以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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