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苏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苏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苏州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范围、提升公开实效,为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共发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文件472份。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权威发布《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1》等重要政策文件。新上线“党政联合发文”栏目,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11份。在主动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基础上,开设“全体会议及其他会议”栏目,集中发布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信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通过网站专栏集中公开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及答复。
(二)认真落实年度公开要点。集中公开各类规划,补充公开18份市政府“十一五”时期的规划文件,优化“规划计划”栏目,实现“十一五”至“十四五”市政府主动公开规划文件的分类发布。张家港市资源规划局梳理公开张家港市历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梳理、发布涉企“免罚轻罚”清单2.0版,发布全国首份涵盖市县两级多领域的“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依托“政府债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财政支持就业创业”等专栏公开财政相关信息,2021年苏州市财政预算执行、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扬。着力增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苏州市疫情防控专栏”和“苏州发布”“苏州健康”“苏州疾控”等政务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疫情防控通告、发热门诊、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等市民关注焦点信息,通过“苏州外事”微信公众号发布多语种疫情防控通告。11·25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在网络空间、城市之间掀起一场疫情下“待无恙,君再来”的温暖互动,充分展现了苏州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开放包容的城市精神。
(三)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认真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近120篇,多样化解读的探索创新被评为2021年江苏省政务公开示范案例。打造全市12345“一企来”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解答企业政策咨询,相关做法被央视法治新闻栏目报道。积极推进重大决策草案解读,在《苏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配发草案解读材料,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决策背景、政策内容,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市工信局举办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政策解读直播活动,由各相关处室在线解读惠企政策、解答企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人社局成立苏州市“惠企助才”政策服务团,定期赴各县级市(区)开展政策宣讲,助力人才和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人才政策。市农业农村局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推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100问》《动物检疫工作100问》等系列问答,增强便民信息的实用性。苏州工业园区制发涉及外企、外国人生活等方面的多语种政策解读近20份。
(四)严格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做好市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答复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办理市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答复318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38件。指导基层单位办理疑难复杂依申请公开答复150余件,持续优化全市依申请公开系统,不断提升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收集整理全市行政机关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加强调研分析,研究提出具体办法建议。
(五)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村、社区延伸。融合园林、水乡等地域元素,创新基层政务公开形式,通过园林式政务公开体验区、有线电视、村(居)民微信群、广播、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选取吴江区盛泽镇人福村作为示范点,加强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开平台建设,将村务信息延伸到户、推送到端。选取姑苏区沧浪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作为示范点,聚焦涉及老年人的高频服务事项和服务场景,为老年人提供面对面的政务信息服务。国办《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刊载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经验做法。
(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年初,完成新一轮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布继续施行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集中公布27份废止、7份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全省首家上线市政府规章库,规范发布66部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发文推广苏州做法。265份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全省率先集中公开,切实解决了相关文件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企业、群众查询获取更加便捷。针对网站改版迁移带来的文件格式不统一的情况,系统梳理1500余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市政府文件,进一步统一文件格式。市工信局探索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相关信息获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办《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录用。市人社局梳理全市人社服务网点信息,在“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人社地图”,方便群众查找各网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七)努力提升回应关切效果。市政府专题研究民意诉求办理工作,要求将群众的关键小事当成政府的头等大事,依托“市长信箱”、“12345”热线、寒山闻钟论坛和群众信访等平台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实实在在推动问题解决。市政风行风热线按计划完成47期,上线单位共计68家,共接收市民投诉咨询、求助等民生问题4127件,有效解决问题3935件,办结率达95%。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就苏州市2022年实事项目、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工作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群众智慧。市教育局围绕国家“双减”政策,就校外培训及课后服务等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发布《关于校外培训答家长问》《关于课后服务答家长问》,持续发布名师谈“双减”、“双减”大家谈、“双减”在行动等系列推文,为家长答疑解惑,营造支持“双减”工作的良好氛围。市市场监管局推出“爱老护幼”、保障“白天景区+夜经济圈”等主题的“你点我检”活动,发布“教你选春茶”“教你洗蔬菜”“六月黄螃蟹体检”“婴儿配方食品安全知识”等主题的“苏小检食验室”系列短视频,推动“阳光监管”,提高群众食品安全参与度和食品安全意识。
(八)积极完善各类公开平台。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率先推出政府网站适老模式,进一步丰富网站形式、充实网站内容,改版升级市政府英文版网站。在2021年全国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评估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获地市政府网站第二名、苏州工业园区门户网站获国家级经开区网站第一名。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成市各部门“机关简介”栏目改版,调整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实现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全覆盖,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突出问题,新注销980余个不再保留的政务新媒体,切实推动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太仓市、苏州工业园区率先打造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实现政务新媒体可视化监管。强化正面引导,2021年首次启动全市政务新媒体发展情况评估,引导政务新媒体聚焦“政务”属性、不断做优做强。全市“12345”受理各类有效服务诉求1264.06万件,及时处办率99.49%,累计办结率98.20%,抽查满意率97.28%,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获评2021年度人民网网上群众工作“民心汇聚单位”。全年编发《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
(九)着力强化工作监督保障。制定印发《苏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全年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对照国家、省政务公开评估指标、问题清单,组织梳理排查,抓好整改提升,努力推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持续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提出工作要求的同时,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如针对政务新媒体“僵尸账号”注销遇到的实际困难,市政府办公室积极争取市委宣传部和新浪微博、腾讯公司的支持,有效加快了工作进展,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认真总结经验做法,今年有3篇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办《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录用,有3篇信息、1项工作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录用、转发。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分值为4分。先后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全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2次专题培训,组织全省党务政务新媒体负责人培训、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培训2次收听收看活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3 66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3 103 247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361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50827 行政强制 1381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6395.25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89 |
295 |
21 |
6 |
40 |
7 |
395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6 |
7 |
0 |
0 |
0 |
0 |
10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53 |
35 |
6 |
0 |
16 |
2 |
14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89 |
30 |
4 |
0 |
6 |
3 |
43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2 |
2 |
0 |
0 |
1 |
0 |
15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1 |
2 |
1 |
0 |
0 |
0 |
3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3 |
1 |
0 |
0 |
0 |
0 |
1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61 |
0 |
0 |
1 |
0 |
0 |
6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60 |
145 |
8 |
3 |
15 |
0 |
133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9 |
4 |
0 |
0 |
0 |
0 |
4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6 |
3 |
0 |
0 |
0 |
0 |
39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60 |
6 |
0 |
0 |
0 |
0 |
166 |
|
2.重复申请 |
49 |
0 |
0 |
0 |
0 |
0 |
4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0 |
2 |
0 |
0 |
0 |
0 |
12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6 |
2 |
0 |
2 |
0 |
0 |
5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17 |
13 |
2 |
0 |
2 |
1 |
135 |
||
(七)总计 |
3512 |
245 |
21 |
6 |
40 |
6 |
383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73 |
57 |
0 |
0 |
0 |
1 |
23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69 |
20 |
31 |
24 |
144 |
110 |
7 |
23 |
20 |
160 |
40 |
2 |
3 |
3 |
48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强化。
2022年,苏州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加强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平台栏目、充实平台内容,扎实做好强基础、抓基层的工作。二是统一线上政策发布渠道,完善政策检索功能,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主动适应政策发布数字化转型的新形势新要求。三是加大对全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四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五是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六是落实《江苏省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等工作要求,坚持问题查找、正面引导双向发力,在规范运行的基础上,努力培育更多优质精品账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指导推动全市行政机关按规定收取费用。全市行政机关在办理2021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