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履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职责,努力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20年6月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我市政府透明度在参评的地级市中排名第二位。9月16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组织的“中国政府透明度及政务公开研讨会”上,市政府办公室受邀作交流发言。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我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计划,从推动政务运行公开透明、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政务公开制度执行等方面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对标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结合《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反映的情况,梳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通过召开会议、专题督查等方式推动整改提升。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首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根据最新格式要求统计数据、起草报告。根据市建设就业创业首选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邀请“最美劳动者”代表参加“一周市长”系列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具体活动。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在苏州大学举办了为期3天的专题培训,邀请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领导和苏州中院、苏州日报、苏州大学专家学者授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制定下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在县级市(区)、镇(街道)两级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26个试点领域涉及的22326项权力事项、1959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在权力运行、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县级市(区)、镇(街道)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体系。随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在精准服务企业、群众办事方面成效逐步显现,产生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应用成果。其中,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看”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与管理系统被评为“2020年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评估暨第十九届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优秀创新案例”。
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政务公开平台的作用,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效果。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共发布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文件614份。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权威发布《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时发布“苏惠十条”等相关文件41份。其中,“苏惠十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得到了两位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首肯,在商务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重点向海内外推荐,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好评,自媒体文章《最佳公文奖颁给苏州市人民政府》一度引爆微信朋友圈。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统一市政府及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的分类体系,改版升级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专栏集中发布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文件的修订废止信息。会同市司法局对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进行改版升级,新开发政府公报数据库,提供文件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精心解读重大政策措施,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累计发布96篇文字和图片解读。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政府系统承办的245件建议、401件提案及答复予以集中公开发布。
四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做好市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答复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办理市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答复179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15件。此外,指导基层单位办理疑难复杂依申请公开答复190余件,向省政府办公厅推荐依申请公开优秀案例1篇。继续优化全市依申请公开系统,进一步提升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五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以及市政府领导相关指示精神。在疫情防控中,引导各主办单位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推出掌上服务,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组织全市行政机关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完成政务新媒体备案信息的填报工作。加强对全市近700个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全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4次检查抽查,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布4期督查通报,督促相关主办单位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提前自查自纠,一批存量内容表述问题得以发现、整改,我市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政务新媒体数量大幅下降,全年没有政务新媒体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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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28 |
规范性文件 |
17 |
17 |
7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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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0 |
40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14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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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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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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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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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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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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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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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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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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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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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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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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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6 |
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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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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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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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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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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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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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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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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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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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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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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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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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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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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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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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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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9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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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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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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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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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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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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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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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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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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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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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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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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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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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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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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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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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54 |
1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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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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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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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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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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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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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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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 |
0 |
0 |
4 |
10 |
0 |
0 |
0 |
1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部署要求和企业、群众期待,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调研和指导不够主动深入,各县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加快推进,对政务新媒体优质账号的运营经验总结推广不够等。
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深度拓展主动公开,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二是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加快运用到更多政务领域和服务事项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流程规范化。三是持续深化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精准解读政策,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四是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指导,督促各县级市、区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五是始终坚持问题整改、正向引导并重,注重发挥第三方机构在政务新媒体问题检测、经验总结方面的优势,积极搭建经验交流平台,推动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