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苏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统筹推进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19年3月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18)》,苏州市在全国49个较大的市中排名第三,地级市中排名第一。
(一)层层发动,及时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5月15日正式施行后,我市组织开展了多层次的学习培训。一是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苏州大学教授为市政府及组成部门领导同志专题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各市、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要求。三是在苏州大学举办为期三天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对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四是各市、区和市各部门也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通过开展系列学习培训活动,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多措并举,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
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加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加完备。我市积极行动,从五个方面着手,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新发布苏州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各类文件495份,权威发布《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建设实施方案》等重要政策文件。出台《苏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精心解读重大政策措施,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材料600余份。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62份解读材料。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市政府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推出5期政策简明问答,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涉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等多个重点领域,获得企业和群众的好评。及时发布国家、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巡查信息以及挂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工作进度。
2.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发“苏州市依申请公开信息化办理系统”,实现了全市三级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申请的信息互联互通,完成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全类型的智能化嵌套,规范了全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告知工作。全市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11件,办理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5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案件117件、行政诉讼案件128件。其中,市政府本级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今年机构改革过程中,及时完成28个市级涉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新开设、调整优化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文件进行公开属性分类的通知》,在拟制文件时明确公开属性,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加强已发布政府信息的管理,对于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核实、整改,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权威、准确。按照兼顾便于群众查找、满足更新频率的要求,对已公开文件定期进行梳理,及时标注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
4.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平台建设,37个市级部门网站已迁移至集约化平台。全年编发《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刊登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策文件78份。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全市共梳理出1981个政务新媒体,经过4轮集中清理整合,保留政务新媒体758个,关停1223个,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达61.74%,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出台《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检查抽查指标体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政务新媒体提质增效。全市“12345”热线累计受理各类服务需求919.71万件,同比增加32.67%;其中,市区335.55万件,同比增加128.72%,及时处办率、抽查满意率达98%以上,办结率达99%以上。组织市档案局(档案馆)、司法局、文广旅局、行政审批局、方志办等部门和单位召开座谈会,推动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筹服务资源,实现融合发展。
5.强化监督考核。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考核,分值为4分。首次将政务新媒体工作一并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内容。与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建立政务新媒体联合监管机制,按季度对全市政务新媒体的运营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抽查检查范围实现全覆盖。对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委托第三方机构按月、季度对全市政府网站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在全省政府网站抽查中保持合格率100%。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工作专项督查。
(三)突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国家、省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出台《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并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
1.推进财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在网站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方便纳税人准确把握政策。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集中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2.68万条、投诉处理决定236条、监督检查公告45条、行政处罚公告24条。依托“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发布工程建设项目、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产生的信息,共发布公告公示类信息60497条、公开项目数10219个(未含国土和产权)、交易金额达2045.91亿元(未含国土和产权)。市资源规划局通过“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全流程公开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征地信息。
2.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市发改委在网站开设物价信息专栏,集中发布收费清单和定价管理文件,自今年6月中旬开始每天发布部分农贸市场价格信息。市教育局推出2019年城区直属初中学校施教区查询系统,做好各类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和市民咨询解答工作。市民政局全面公开社会救助标准、对象认定、申办程序等政策信息,每季度公开救助款物信息,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公示救助人员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人社局聚焦就业创业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在网站开设专栏集中解读、回应群众关心的政策热点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发布空气环境质量状况、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信息,每日公开城区河道水环境监测日报。市住建局认真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等信息。市卫健委认真做好医疗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水质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药品价格调整相关信息。市公务员局在“海棠花红苏州先锋网”开设“苏州市考录公务员专栏”,集中发布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录用结果等信息。
3.推进基层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市、区紧贴企业、群众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取得了新的成果。张家港市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现场图文直播,会后将议定事项和决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太仓市将该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发布实施,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吴江区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公开制度,《构筑七彩政务公开体系着力打造透明高效政府》被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政务公开工作交流》2019年第12期刊登。苏州工业园区在通过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验收的基础上,持续完善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政务公开统一平台以及重大建设项目“一码通”平台功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智能化水平。
4.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苏州市级政府系统承办的247件建议、330件提案及答复予以集中公开发布。各市、区也按照要求稳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5 |
5 |
27 |
规范性文件 |
499 |
474 |
498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76 |
-91 |
341119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70 |
29 |
810476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665 |
256 |
4714624 |
行政强制 |
259 |
18 |
8158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03 |
831963.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271 |
152 |
31 |
20 |
115 |
22 |
36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42 |
59 |
17 |
9 |
76 |
10 |
15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75 |
13 |
3 |
4 |
4 |
1 |
30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9 |
0 |
0 |
0 |
0 |
0 |
9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8 |
1 |
0 |
0 |
10 |
0 |
29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0 |
1 |
0 |
0 |
0 |
0 |
2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6 |
1 |
0 |
0 |
0 |
0 |
17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3 |
1 |
0 |
0 |
0 |
0 |
4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70 |
56 |
6 |
5 |
19 |
10 |
116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72 |
6 |
2 |
0 |
1 |
0 |
8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52 |
2 |
0 |
0 |
0 |
0 |
54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4 |
0 |
0 |
0 |
1 |
1 |
46 |
|
2.重复申请 |
33 |
2 |
0 |
0 |
0 |
0 |
3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81 |
7 |
1 |
2 |
4 |
0 |
195 |
||
(七)总计 |
3215 |
149 |
29 |
20 |
115 |
22 |
355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7 |
3 |
2 |
0 |
0 |
0 |
8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75 |
18 |
12 |
12 |
117 |
36 |
5 |
30 |
30 |
101 |
11 |
0 |
4 |
12 |
27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单位依申请公开存在答复方式不规范等问题;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不够突出,传播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均衡。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不断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二是严格执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进一步加大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解答和监督力度。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更好满足企业、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四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开展季度检查抽查,推动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五是加大统筹指导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对于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主动上门指导,帮助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