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23年度张家港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要求落实问题整改清单管理和对账销号制度,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审计整改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
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逐条研究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市审计局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非税专户中部分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市财政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预算单位往来资金分类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类资金不得作为往来资金管理。同时,对挂账2年以上的土地往来款制定了清理方案,目前已将清理资金调至“待处理款项”科目,待统筹使用。
(二)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部分资产类科目反映不完整、不准确”问题。
1.对“公共基础设施数据反映不完整,未包含张家港市本级交通设施”问题。市财政局印发了《张家港市2023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方案》督促资产清查入账,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增加公共基础设施资产119.23亿元(包括了2022年度报告中未反映的市本级交通设施)。
2.对“股权投资未反映对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金额”问题。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了对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投资情况。
(三)对“部分领域的产业集群发展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够合理”问题。
市财政局已通过向各单位反馈产业集群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的复评结果、建立绩效目标建议表和实务培训等方式,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强化绩效目标与预算的衔接,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二、保税区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问题。
保税区财政局已将1439.09万元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二)对“个别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保税区有关单位对合同进行了修订,明确禁止违法分包、转包,并增加了分包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条款,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
(三)对“个别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委托第三方服务检测,未严格按合约执行”问题。
保税区有关单位制定了《高峰宕口污水处理设施季度考核细则》,将出水水质达标率、进出水水质日检测情况等纳入考核,推动监管到位。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执行方面”问题。
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了《工作提醒函》,对各单位充值油卡提出明确要求;相关单位将逐年消化存量油卡,在消化完成前不再充值。
(二)关于“‘三公两费’管理方面”问题。
1.对“16家预算单位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数反映不完整,共少记18.15万元”问题。各单位将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相关单位计划在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时,按实按需编制公务接待费,并在决算中准确反映。
2.对“4家预算单位‘三公两费’超预算支出合计13.11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将严格控制“三公两费”支出规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要求。
(三)关于“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问题。
相关单位产业集群发展资金分配结果均已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预决算平台等渠道公开。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张家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维修资金存储利息未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了《张家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完成了相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全额分配到户的工作。
2.关于“专户银行专项服务费未在年底划入维修资金专户”问题。相关专项服务费余额已按规定划入维修资金专户。
3.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用户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提高了系统用户密码的强度,并采取MD5密钥加密方式存储密码,防范安全隐患。
(二)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智慧城管信息系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平台技术资料未及时交付”问题。相关平台技术资料已基本完成移交。
2.关于“服务器未完全在政务外网环境下运行”问题。市城管局已督促移动公司完成了智慧环卫(垃圾分类)平台主应用程序整体迁移政务云的工作。
五、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产管理方面”问题。
(1)对“个别企业购买汽车,未按规定进行内部决策或报市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问题。相关企业明确了公车购买的内部决策和上报要求以规范公车购买行为。
(2)对“个别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3家企业收取到期房租38.26万元”问题。相关企业欠收房租已追缴到位。
2.关于“工程管理方面”问题。相关企业今后将加强工程承发包管理,并就已发生的转包问题责成转包公司规范工程管理。
3.关于“其他方面”问题。
(1)对“个别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对购买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全面监测,项目结算未能与监测结果考核挂钩”问题。相关企业通过增加付款前履约审核环节、合同履约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合同履约管理。
(2)对“个别企业下属公司违规列支职工年夜饭支出”问题。相关公司领导已约谈了企业负责人、经理层、财务负责人等,要求规范企业费用支出,落实廉政建设责任。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产管理方面”问题。
(1)对“4家预算单位8处房屋因历史遗留原因未计固定资产账,面积合计约1.03万平方米”问题。4家单位8处房产均已登记入账。
(2)对“2家单位5个信息系统合计1188.89万元未计入资产”问题。2家单位5个信息系统均已列入无形资产管理。
(3)对“个别单位路灯照明类资产常年未纳入公共基础设施核算,且在路灯维护中产生的高残值废旧材料未建立出入库台账,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路灯照明类资产的补计工作,并通过建立台账、出台废旧物资处置规定等方式规范高残值废旧材料管理。
2.关于“政府采购管理方面”问题。相关单位已按政府采购要求完成了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工作。
3.关于“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方面”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对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两个系统的定级,并将按要求开展测评工作。
(三)区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未达标”问题。相关区镇通过持续完善高质量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进行节能技改、数字化改造,降低能耗和用水量,并督促用水量较大的企业更新节能设备,以确保2025年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达标。
2.对“个别河道治理未达标”问题。相关区镇已完成水系沟通2处,同时对新增污染源进行排查并强化河道沿线污水管网维护保养,目前该河道水质监测均达标,上级水利条线已同意销号。
六、政府公共财政投资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建设工程管理方面”问题。
对“悦丰小学新建电力设施工程款项目预留的质保金超出文件规定,且到期未及时退还”的问题。相关剩余工程款已支付完毕。
(二)关于“建设程序执行方面”问题。
1.对“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补办手续,并印发了《关于印发<项目全过程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督促落实项目选址、立项、土地手续等工作,确保手续完备后开工建设。
2.对“项目工期延期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出台了《关于按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意见》,要求及时申报签证,并明确对超期签证将予以处罚,以规范工期延期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