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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类知识答问
苏州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营养补助怎么理解?
发布日期:2023-08-14 10:43 来源: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一)苏州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四部分: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但是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是所有参保人都能享受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则是有发放条件的。

(二)一次性营养补助是一个定额补助,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具体标准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后公布,并于每年7月1日调整,2023年7月1日及以后生育的补助标准为2642元。

(三)与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相比,一次性营养补助的区别:

1.条件限制。一次性营养补助有条件限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分娩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也就是:只有在单位上班的职工和领取失业金人员,妊娠满7个月以上的,才有一次性营养补助。

2.发放时间。具体发放时间也有不同。在职职工在其生育津贴拨付之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其生育医疗费用结付的次月支付。

(四)一次性营养补助的发放去向。与生育津贴会发放至参保单位对公账户不同,一次性营养补助直接发放到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