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汾湖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盛泽镇社会事业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党政办、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街道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民老〔2022〕32号)精神,为适应我区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现将《苏州市吴江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