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苏政民规〔2020〕1号)文件精神,调动养老机构参与等级评估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制度的通知》(苏政民老〔2020〕20号)规定,按入住的园区户籍老人数,给予苏州市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已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者完成备案,并经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在二级以上的民建民营和公办(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
园区共向12家养老机构发放2021年度民营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现向社会公示。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江苏瑞颐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 |
江苏瑞颐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瑞颐护理院 |
3 |
苏州爱心护理院 |
4 |
苏州福星护理院有限公司 |
5 |
苏州和源护理院有限公司 |
6 |
苏州康宁护理院 |
7 |
苏州仁家护理院 |
8 |
苏州市怡养护理院有限公司 |
9 |
苏州天易护理院 |
10 |
苏州心圆护理院 |
11 |
苏州欣康护理院 |
12 |
苏州幸福护理院 |
2022年11月14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