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苏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和突发疫情造成的严重冲击,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市经济恢复好于预期,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见表一。
表一 2020年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指 标 名 称 |
全年预期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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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生产总值 |
增长6%左右 |
20170.45亿元,增长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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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增长4%左右 |
2303亿元,增长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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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 |
保持增长 |
5224.3亿元,增长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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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增长6%以上 |
7702亿元,下降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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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总额 |
总体稳定 |
3223.5亿美元,增长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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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
3.3%左右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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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 |
增长10%左右 |
增长1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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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 |
60件 |
68.85件(按2019年人口数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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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劳动生产率 |
增长6%左右 |
增长3%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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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增加值率 |
高于上年 |
22.68%,高于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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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高于地区 生产总值增幅 |
62582元,增长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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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 |
3.5%左右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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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登记失业率 |
3%以内 |
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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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
大幅下降 |
大幅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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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
比上年 下降3.5%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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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污染物排放 削减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 |
较2015年 削减15.2%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 |
较2015年 削减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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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排放总量削减 |
较2015年 削减1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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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 |
较2015年 削减22% |
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全市经济在一季度短暂下行后持续回升,一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下降8.3%,上半年增长0.8%,前三季度增长2.4%,全年增长3.4%。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48万亿元,增长4.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计算增长6.0%,增速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主导行业支撑明显,前六大行业实现产值22462亿元,增长6.6%,增幅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速2.6个百分点。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完成工业投资1528亿元,增长27.4%;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29.2%,同比提升4.8个百分点。省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有力,33个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40.4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31.8%;370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31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8%。市场消费持续回暖。“姑苏八点半”“双12苏州购物节”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成效明显,二、三、四季度单季增速均实现正增长,全年累计增速好于全省、全国。批发零售业恢复好于住宿餐饮业,全年限额以上批发业和零售业销售额分别增长16.0%和1.8%。新兴消费快速增长,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互联网零售额增长26.4%。外贸外资发展稳健。全市外贸占全国全省份额保持稳定,全年出口1868.7亿美元,下降2.7%,进口1354.8亿美元,增长6.7%。贸易结构继续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占全市外贸的比重达到37.8%,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全年实际使用外资55.4亿美元,增长20%;新引进和形成的具有地区总部特征或共享功能的外资企业35个。
(二)产业体系加快优化升级。先进制造业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等四大先导产业实现产值8718亿元,增长11.5%,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5.0%。实现高技术产业产值12680.9亿元,增长6.9%,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6.4%。生物医药产业成为增长亮点,16家企业入选首批全市生物医药产业潜力地标企业培育名单。新增省级智能工厂3家、智能车间59家,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7家,“苏州5G车联网城市级验证与应用”项目列入国家5G新基建项目。服务业发展加快恢复。1~11月,全市纳入年度GDP统一核算的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5.6个百分点,较核算月1~2月、1~5月、1~8月分别提升23.0个、12.6个和7.4个百分点,呈现逐月回升向好态势。新兴服务业增长较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1.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16.5%。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新增省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6家、领军企业4家,获评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产业集群试点5家,区域集聚发展试点2家。苏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成功入选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苏州冷链物流基地成功入选首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现代农业加快建设。新认定市级农业园区4家、省级农业产业示范园1家,吴江成功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强。全市水稻面积达105万亩,比上年增加2万亩。全市已落实14个现代化万头规模猪场新改扩建项目。全市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12个,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区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三)创新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创新型企业加快培育。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196家,占全省的32.0%,净增高新技术企业2720家,年末总量达到9772家,为全省第一。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12594家,增长113.4%,位居全省第一。完成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备案3186家,累计有效企业10552家,增长48.9%。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17735.8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51%。创新载体加快建设。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获批江苏省实验室,昆山超算中心、纳米真空互联装置等10个平台项目入选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库。与中国科学院签署新一轮五年合作协议,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共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突破一批“卡脖子”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全年新型研发机构新建立项9个,累计66个。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新增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13家。创新活力持续迸发。年末高维持年限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370件,增长58.4%。全市PCT专利申请量达3300件,增长29.6%。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451亿元,增长20%。新增省“双创人才”129人,新引进外国人才2499人,年末全市各类人才总量310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8万人、高技能人才72.75万人。创新生态不断完善。全市财政性科技投入达219.6亿元,增长21%。落实重点科技创新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209.5亿元,增长13.4%。“科贷通”扩大政策惠及面,全年为1358家企业解决贷款52.68亿元。12家创业投资企业(团队、载体)获得省级认定资格,约占全省总数的1/3。
(四)改革开放取得重要突破。“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倾心打造,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现全覆盖。聚焦企业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编制形成市“一件事”目录清单69项。企业开办推行线下“一窗式”、线上“全链通”集成办理模式,基本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政策计算器”创新做法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市场主体活力迸发,年末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到244.3万户,同比增长29%。民营经济不断壮大。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产值13404.5亿元,增长5.1%,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38.5%,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盛虹集团首次入围《财富》世界500强,全市世界500强企业达到3家。26家企业上榜“2020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8家企业入围“2020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资本市场保持领先。新增境内A股上市公司25家,累计达144家,保持全国第五。新增科创板上市公司14家,累计达20家,数量仅次于北京、上海。高水平开放载体建设深化。苏州自贸片区联动创新区增至19个。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获批设立,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范围扩大至昆山全域,苏州工业园区连续4年位居全国国家级开发区综合考评第一。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我市在上海成功举办长三角一体化对接说明会和城市推介会,签约专项合作和项目合作协议90个。全面参与上海虹桥商务区战略合作、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G60科创走廊等合作协议,建成岳鹿路对接嘉定城北路项目、康力大道对接东航路项目、曙光路对接复兴路项目。聚焦“一体化”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高效推进。
(五)城市功能品质稳步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增强。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及沪苏通铁路开通运营,沪苏湖铁路江苏段、盐通铁路南通西至张家港段、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太仓港疏港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加快建设。南湖路快速化改造、东环快速路南延建成通车,独墅湖第二通道、金鸡湖隧道、胥涛路对接横山路等工程快速推进。轨道交通5号线实现“轨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和S1线建设稳步推进。中心城区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持续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35)编制工作扎实推进,编制完成“四网融合”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开展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划定100万亩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用地保障线。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全面推进,实施联建项目789个。100个经济相对薄弱村全部转化出列。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评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9家,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家。完成16个康居特色村和734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建设。昆山市锦溪镇计家墩村、吴江区震泽镇众安桥村获评2020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生态环境整治提升。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任务全面完成,沿江三市完成长江沿岸造林绿化1275亩。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42条主要通江支流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优良天数比例为84.4%,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92%,无劣Ⅴ类断面。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年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107家、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466.8万吨,新增危险废物、一般工业污泥处置能力6.7万吨和5万吨。全市新增及改造绿地360万平方米,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30.2%。我市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
(六)社会民生事业持续改善。民生投入力度加大。全市用于民生的城乡公共服务支出1766.8亿元,增长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1%。40项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完成,便民惠民成效明显。全市共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6.86亿元,以工代训补贴4.08亿元,发放规模、惠及人数、资金总量均居全省首位。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1045元,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病种由15种拓展至23种。在全省率先建立“低收入家庭登记制度”,推动各类救助精准覆盖。全市大病保险待遇享受人数累计11.23万人,支付金额7.3亿元。发放物价补贴4.05亿元,受益困难群众25万人。持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全市开工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0家。社会事业优化发展。教育强市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新增学位7.17万个,积分入学提供公办学位3.5万个,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88%。普通高中持续扩招,四星级高中实现各板块全覆盖。新增3所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2所省现代化优质特色职业学校,我市被教育部列为国家职业教育高地建设城市。市属苏州城市学院获批设立。医疗卫生资源“补缺补短”积极推进。市独墅湖医院正式启用,市太湖新城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立医院康复医疗中心等开工建设。全市新增三级甲等医院5家、三级医院2家。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全市累计确诊本土病例87例,境外输入病例4例,实现了患者“全治愈”、医院“零感染”。文化事业取得新进展。苏州市被列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新建24小时图书馆14个、“城市书房”7个,全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吴中区成功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新增健身步道200公里,建成横山体育公园、江苏省苏州体育训练基地,苏州承办2020赛季中超联赛被国家体育总局授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71.5%、64.2%。
在回顾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风险依然不少。面对突发疫情的严重冲击,叠加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影响,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完成情况与年度预期目标存在差距。此外,市场需求总体不足,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有待加快,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风险防范化解不容忽视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化解。
二、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立足苏州实际,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202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见表二。
表二 2021年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指标 分类 |
指 标 名 称 |
2021年预期目标 |
|
经济 发展 |
地区生产总值 |
增长6%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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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增长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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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 |
增长1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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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增长7%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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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总额 |
总体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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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转型 |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
3.75%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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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 |
增长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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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 |
4000件 |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增长6%以上 |
||
工业增加值率 |
高于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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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质量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与GDP增长同步 |
|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 |
3%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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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登记失业率 |
控制在3%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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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环境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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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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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上述目标中,生态环境等目标是约束性的,经济增长、创新转型、民生质量等目标是预期性、导向性的。在目标安排上,着重把握三个方面要求:一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争当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表率,争做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二是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立足新发展阶段,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三是坚持量力而行积极作为。兼顾需要与可能、短期与长期,着眼于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引导好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现对主要预期目标安排作简要说明。
1.关于经济增速:受疫情影响,2020年经济增长基数偏低,2021年经济增速将高于上年。根据企业订单和工业新增长点调研情况预测,工业经济有望保持稳定增长,服务业在低基数基础上呈现恢复性增长。结合外部形势和支撑条件,并衔接国家和省安排,建议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
2.关于三大需求指标:为充分发挥投资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综合考虑近年来我市投资增长情况以及下阶段增长潜力,建议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预计随着经济企稳回升,各级促消费政策提振消费者信心,2021年消费市场将呈现恢复性增长,建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在国家一系列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深入实施等有利因素支撑下,2021年全市外贸有望延续向好势头,预计全市进出口额将保持总体稳定。
3.关于创新发展指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75%左右、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增长8%、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4000件。“十四五”期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仍然是苏州经济发展的主战略,需要持续完善创新生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引导更多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4.关于转型发展指标: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6%以上、工业增加值率高于上年。这两个指标都是衡量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指标,主要体现发展导向,引导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增长。
5.关于收入就业指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GDP增长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主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预计2021年在经济恢复性增长、国家“稳就业”政策效应持续释放等因素支撑下,全市就业形势将保持稳定。
6.关于生态环境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均为完成省下达的任务。作为约束性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均由省明确和分解下达,要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完成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措施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起步之年。做好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强富美高”总目标,把握“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起好步。建议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一是加快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建设,积极推动纳米真空互联实验装置尽早进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行列。加快省部共建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全力推进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第三代半导体、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太湖科学城建设。深入推进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全市高新区争先进位,进一步加强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政策集成,推进高新区加快建设成为集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创新核心区。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争取布局建设海外离岸创新中心15家左右。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企业分层孵化体系,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瞪羚企业和科技上市企业的支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群体,全年力争净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加大科技创新重点支持政策落实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争取年末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数达到1.4万家。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交流,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三是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赋能科技企业快速成长。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各类人才来苏创业就业,进一步壮大领军人才规模。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功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成果转化成效。持续办好国际精英创业周、“赢在苏州”国际创客大赛等各类赛事,全面激发社会创新创业热情。
(二)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一是打响“苏州制造”品牌。持续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等四大先导产业,加快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地标,全年新增15家生物医药潜力地标企业。落实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智能制造装备等十条重点产业链“链长制”,补齐补强产业链。加快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滚动实施一批工业强基项目。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加快培育一批首台(套)高端装备。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开展“苏州制造”品牌认证。深化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加大低端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二是做强现代服务业。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争创一批省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全球维修等新模式。加快产业资本中心建设,助推打造上市公司“苏州板块”。打响“江南文化”品牌,加快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精心打造“运河十景”,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三是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深入开展智慧农业国家级试点,全市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到71%。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6%。持续推进“三高一美”(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蔬菜基地、高标准池塘、美丽生态牧场)建设,提高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品牌强农,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5%。四是加快数字化发展。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智慧农业、智能建造、数字金融、数字文旅,积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推进全市新型基础设施(新基建)发展和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城建),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累计建成5G基站2.7万个。支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文化、旅游、健康、体育、养老等数字经济新兴业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深入落实扩大内需战略
一是持续扩大有效投入。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引导资金投向先进制造、民生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狠抓项目建设,实施总投资1.5万亿元的市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加强项目调度推进,确保年内完成投资超2200亿元。优化投资结构,发挥工业投资的重要支撑作用,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完善苏州市工业类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力争工业投资增长15%左右。抢抓基础设施信托投资基金发展机遇,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加强优质项目储备,着力谋划储备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好的龙头项目。二是积极扩大市场消费。全面落实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系列政策,高水平办好“双12苏州购物节”系列活动,引导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消费潜能释放。鼓励和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商旅文体融合发展,推进观前街加快创建江苏省高品位步行街,促进“老字号”品牌提档升级。落实“线下购物线上退,本地消费异地退”政策,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积极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三是狠抓项目落地推进。加强与央企、500强和行业头部企业对接合作,吸引更多优势产业、高端项目、功能性总部落户苏州,培育未来发展新动能。精心谋划线上线下招商活动,积极开展各类“云招商”“云签约”,加强投资服务和管理,支持鼓励存量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方面增加投入。加强项目土地、规划、环境、能源和资金保障,加快已签约项目落地落实。
(四)持续激发改革开放活力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1”,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力打造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市域政务服务标准化,以数字化助推政务服务现代化。打造法人服务总入口,推动服务政策“一键直达”。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助推开发区转型升级。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服务属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进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地方征信平台、股权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稳定外贸外资规模。持续推进市场多元化发展,加大对重点市场出口贸易支持力度,确保进出口额占全国全省的比重保持稳定。鼓励外贸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扩大内销,开拓国内市场。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试点试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系列稳外资政策,提升“苏州开放创新合作热力图”功能,加强精准招商,促进实际使用外资稳中提质。四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推进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口岸和苏州(太仓)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强化中欧班列(苏州)国际物流重要通道作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开展多层次多元化对外合作,提高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发展水平。完善高水平开放平台功能,擦亮中新、中日、中德、海峡两岸等对外开放金字招牌,推进苏州自贸片区试点经验集成创新。精心研究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经贸新规则,用好有关制度和便利化举措,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五)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全力促进“沪苏同城化”发展。加强临沪区域协作,促进虹桥-昆山-相城、嘉定-昆山-太仓等省际毗邻区协同发展,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率先实现同城化。在铁路、轨交、公路、港口群建设等方面与上海积极对接,努力成为与上海联动共生的功能性枢纽城市。积极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推进“上海-苏州”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协同发展行动计划,打造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协同创新区。主动接轨上海优势产业,加快与上海集成电路、航空航天、汽车等领域合作,做优衔接配套,提升先进制造业水平。加快推进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协作交流,创新借鉴复制制度创新成果。深化沪苏民生领域交流合作,积极推进与上海科教文卫体资源嫁接融合。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释放一体化发展生态红利。全力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新样板。加快苏锡常都市圈建设、苏通跨江融合发展,拓展区域协作发展新空间。以合作共建推进市域统筹发展,推动苏相合作区创新发展。二是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进通苏嘉甬铁路全面开工建设,加快3条沿江城市群城际铁路前期工作。建成通车轨道交通5号线,稳步推进6号线、7号线、8号线和S1线建设,完成城北路改建、春申湖路快速化改造,开工建设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七都至桃源段。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新一轮中心城区架空线入地整治和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稳步推进垃圾分类终端处置项目建设,完善收运处全链条管理模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力提高道路交通通畅度和安全度。制定实施城市绿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切实美化绿化城市环境。实施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三年计划,推动古城在保护更新中持续彰显魅力。三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支农扶持优惠政策,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乡土人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促进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增收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稳妥推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加快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确保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行政村全覆盖。持续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一批具有乡土气息、苏州特质、江南韵味的苏州特色田园乡村。
(六)不断提升民生福祉水平
一是着力稳定就业完善社保。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深入落实援企、减负、稳岗等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稳定就业总量,提升就业质量。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积极推进落实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合理提高各类待遇水平。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标,调整大病保险待遇标准,有效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进一步做好困难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完善“一户一档一策”精准帮扶。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加快推进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加快补齐教育医疗短板。进一步优化中小幼学校的设点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持续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深入开展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快南京大学等高校在苏新校区建设,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等在苏发展,推动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加快推进三级三甲医院建设和临床试验能力提升,建成投用市中医院二期项目,开工建设市急救中心、市儿童健康发展中心,启动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建设。三是扎实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突出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巩固长江禁捕成果,加大岸线生态修复,确保通江支流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加强生态保护,新增成片林675亩、森林抚育5万亩,新增湿地保护面积2万亩。围绕二氧化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研究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四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抓好涉外疫情防控组织,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市疾控中心迁建和市第五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独立病房楼建设。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争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2021年旧城区改建计划安排
2021年拟实施23个旧城区改建项目,占地面积23224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