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应急管理局立足“四个进一步”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当前,我市已处于汛期,强对流天气明显增多。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灾害防范、强化预报预警、完善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要求,结合“4?30”,“5?14”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践,市应急管理局立足“四个进一步”,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力量。修订完善《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全员、全时、全天候值班要求,强化领导带班和处室负责人值班长工作机制,细化明确4类27项工作任务,制定《事故灾害处置流程图》《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图》,严格值班纪律,确保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第一时间信息上报。
进一步强化重要紧急情况信息共享。强化市应急指挥中心与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市消防指挥中心、市急救中心、市气象台等信息共享和联动,明确社会治安、火灾、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内河水上交通、公共卫生等9类重要紧急情况信息的牵头报告单位,健全会商研判机制,必要时实行集中值班,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进一步强化突发灾害性天气联动应对。会同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建立应对突发灾害性天气联动机制,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实施天气、水文实况“一日一共享”“一日一研判”。对可能发生的极端灾害天气增加预警频次,实行提级预警,扩大预警范围。灾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联动开展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形成灾害救助、安置灾民、恢复秩序、灾后评估等工作合力。
进一步强化灾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信息发布。跟进完善《市应急管理局与市广电总台发布播出应急信息联动规则》,全要素打通短信、办公平台、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应急广播、公交地铁传媒等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广泛向社会公众发布权威信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肃信息发布纪律,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