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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9-30 16:14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苏建函质〔2022〕376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国庆节假期临近、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在此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庆节、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统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全力确保重要时段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聚焦重点排查,严格风险管控。各地住建部门要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督促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按照要求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加强节日期间全员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大型机械设备、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逐个闭环销项,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

三、加强疫情防控,筑牢工地防线。各地住建部门要根据《关于更新调整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范围和检测频次的通知》(苏防控办〔2022〕73号)等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工作人员“两日一检”核酸检测频次等防控措施要求。督促工程项目设置专职防疫员,有效实施工地封闭管理,落实居住地和工地现场“两点一线”管理,严查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和外省返岗人员,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第一时间报备,外省返岗人员落实“三天两检”。

四、严格措施落实,狠抓污染防治。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施工项目按照《苏州市2022年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工地喷淋抑尘设备开启时间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全封闭围挡、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等扬尘污染管控措施。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未在环保部门登记并安装环保标牌、冒黑烟的施工机械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加大内外墙涂料及胶黏剂进场检测抽测力度,凡VOCs超标的一律不得使用。施工产生泥浆固化后外运,不得直排河湖。

五、加大监管力度,从严监管执法。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监机构要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严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及其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及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等情况。对项目责任主体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不严不实、重大风险隐患管控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置;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整改,该处罚的要坚决顶格处罚。

六、严格值班值守,确保处置到位。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监机构要严格落实重要时段期间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带班、信息报送等制度,指定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确保应急处置规范、有序、高效。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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