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委办发〔2021〕14号
各县级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强链补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委办发〔2021〕14号
各县级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强链补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