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 > 住房保障 > 保障性住房政策

常熟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开始申报 最高资助购房总额60%

时间: 2020-12-09 15:32 来源: 常熟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2020年度常熟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工作日前启动。个人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12月22日17时。

2018年6月1日后首次引进来常,符合乐居工程实施细则要求的各类人才,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两年内提出申请。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货币补贴可叠加享受。申请补贴时,申报人所购房产须为其在常熟境内首套住房,资助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额的60%。乐居购房补贴的商品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将注明“常熟市人才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日期或契税完税证明的日期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赠送、出售。

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层次紧缺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民生领域高层次人才等符合常熟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要求的四类人才,在常熟境内购买用于自住的商品房,如为共有产权(指与配偶、父母或子女共有),申报补贴时,其产权份额须不低于50%。同时符合多个类别对象的申请人员,按照就高原则确定资助标准;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以享受待遇高的一方确定资助标准;资助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额的60%。

经常熟市委组织部(人才办)选拔招录的优秀海外专业人才,试用期履职期满并考核合格,在常购买首套自用住房按照15万—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安家补贴。申报人购买住房如为共有产权,产权份额不低于50%。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以享受待遇高的一方确定资助标准;资助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额的60%。该房产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日期或契税完税证明的日期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赠送、出售。

在申报流程上,申报人可登录常熟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网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及承诺书。随后,常熟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将审核申报材料及相关个人、企业信息,并出具审核意见。由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后,初步确定资助对象和标准。拟资助对象经市人才办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后,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办、人社局发文认定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人才安居保障政策按照不溯及既往、“一人一次一套”原则,逐年等额发放。资助对象在受资助期内,如不胜任本岗位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调往外地,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终止的,则取消其资助资格;如在本市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需继续享受资助的,由新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延续资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