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苏住建建〔2024〕9号)等文件,经企业申报、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形成“2024年第三季度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初步结果”,于2024年9月23日至9月25日期间受理相关企业申诉。经复核、确认,最终形成“2024年第三季度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第三季度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